公司诚信经营与反贪腐

大众投控基于公平、诚实、守信、透明原则从事商业活动,自治理阶层至全体员工皆应遵循之企业诚信经营、伦理事项及相应应履行之责任义务。


大众投控制定【诚信经营作业程序及行为指南】及【反贪腐与反贿络政策】,并经董事会通过,确保避免及减缓利益冲突。大众投控人员,系指大众投控及集团企业与组织董事、监察人、经理人、受雇人、受任人及具有实质控制能力之人。另制定《董事会议事规范》十二条董事之利益回避制度:董事对于会议事项,与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关系者,应于当次董事会说明其利害关系之重要内容,如有害于公司利益之虞时,不得加入讨论及表决,且讨论及表决时应予回避,并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决权。董事之配偶、二亲等内血亲,或与董事具有控制从属关系之公司,就会议之事项有利害关系者,视为董事就该事项有自身利害关系。董事会之决议,对依前项规定不得行使表决权之董事,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条第四项准用第一百八十条第二项规定办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协理、各部门及分支机构主管兼任关系企业或其他公司及具控制力股东之详情请参考 大众投控2023 年年报

内稽内控:

大众投控持续配合主管机关法规修订内部办法及稽核作业,以落实法令遵循及诚信经营之承诺。大众投控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系大众投控董事会及经理人之责任,并已建立此一制度,并依据「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规定之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断项目,判断内部控制制度之设计及执行是否有效,基于前述评估结果,认为大众投控于2023 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制度﹙含对子公司之监督与管理﹚,包括了解营运之效果及效率目标达成之程度、报导系属可靠、及时、透明及符合相关规范暨相关法令规章之遵循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等之设计及执行系属有效,并能合理确保相关目标之达成。

详请参见大众投控年报 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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