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委员会

大众投控设置功能性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薪资报酬委员会」及「永续发展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人数不得少于三人,其中一人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应具备会计或财务专长。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召开一次会议。其专业资格及独立性资讯揭露请参详 股东会年报

本委员会执行情形,请参考本公司网站 运作情形股东会年报


审计委员会之年度工作重点


审计委员会旨在协助董事会执行其监督职责,职权事项如下:

一、依证交法第十四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内部控制制度。
二、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证交法第三十六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资金贷与他人、为他人背书或提供保证之重大财务业务行为之处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关系之事项。
五、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资金贷与、背书或提供保证。
七、募集、发行或私募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
八、签证会计师之委(解)任、报酬、适任性、独立性及其绩效。
九、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由董事长、经理人及会计主管签名或盖章之年度财务报告及须经会计师查核签证之第二季财务报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机关规定之重大事项。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由陈民本、高添庆及王政伟三位独立董事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旨在以良善管理人之注意,忠实履行下列职权,并对董事会负责,且将所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

一、 定期检讨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并提出修正建议。
二、 订定并定期检讨本公司董事及经理人绩效评估标准,年度及长期之绩效目标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并于年报中得揭露绩效评估标准之内容。
三、 定期评估本公司董事及经理人之绩效目标达成情形,并依据绩效评估标准所得之评估结果,订定其薪资报酬之内容及数额。年报中得揭露董事及经理人之绩效评估结果,及薪资报酬之内容及数额与绩效评估结果之关联性及合理性。

本委员会执行情形,请参考本公司网站 运作情形股东会年报

永续发展委员会

大眾投控董事会于2022年成立了「企业永续发展委员会」,作为规划与监督永续发展战略的最高管理组织。由董事会董事长简民智担任主任委员,并委派「永续发展办公室」执行五大项目,这五大项目包括公司治理、幸福职场、伙伴关系、绿色永续及社会关怀。依循《企业永续发展委员会组织规程》的规定执行。每年根据重要披露议题制定目标,2024年共召开4次会议,向董事会报告执行进度,以落实企业永续发展的短、中、长期目标。大眾投控推动永续发展的执行情况及其与上市公司永续发展实务守则的差异性情况及原因并无重大差异,详细内容请参阅 2024 股东会年报

本委员会执行情形,请参考本公司网站 运作情形2024 股东会年报

关于我们

投资人专区

讯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