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

本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直接隸屬董事會;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底前交付獨立董事查閱,每季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稽核計畫執行情形。

配置稽核主管一名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明訂內部稽核覆核公司作業程序的內部控制,並報告該等控制之設計及例行實務作業是否適當及衡量其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其範圍包涵公司所有作業及其子公司。

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綜合上述一般性稽核及專案的執行提供管理階層內部控制功能運作狀況,並及時提供管理階層以便其了解已存在或潛在缺失,協助管理階層履行其責任。

內部稽核督促各單位執行自行檢查並覆核各單位所執行的自行檢查,包括檢查該作業是否執行並覆核文件以確保執行的品質,並綜合自行檢查結果,作為建議董事長及董事會出具內部控制聲明書之依據。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配置專任稽核主管及其所屬稽核人員共計 2 人。

主管機關構通情況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政策:
(1) 內部稽核主管每月底前彙總上月稽核計畫及缺失追蹤報告之結果,提交獨立董事查閱。
(2) 每季至少一次向獨立董事報告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及申報事項執行進度。

112 年度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日期 溝通重點 建議及結果
 3/15    審計委員會 內部稽核主管進行內部稽核業務報告、出具民國111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無意見
 5/11    審計委員會內部稽核主管進行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無意見
 8/10    審計委員會內部稽核主管進行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無意見
11/9    審計委員會內部稽核主管進行內部稽核業務報告、提報民國113年內部稽核年度計畫 無意見
 11/21  單獨溝通內部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溝通內部稽核之資金貸與相關事宜 內部稽核主管已回覆獨董所提出之相關疑問,經知悉後無其他意見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政策:
(1) 審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與會計師除每季一次至少定期召開會議進行面對面溝通外,會計師亦採用書面形式進行溝通與討論,範圍包含會計師查核集團合併財務報表之獨立性、核閱項目、重大性(包含調整分錄及未調整分錄等)、關係人資訊完整性確認、重大交易及查核報告內容及期中合併財務報表之核閱結果。
(2) 審計委員會參酌會計師查核後之合併財務報表、營業報告書及盈餘撥補議案等報告完成審查報告。

112 年度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

 日期 溝通重點 建議及結果
 3/29    董事會會前會 會計師就111年度財務查核發現及結果進行說明及討論 無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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